诸城市档案局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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诸档发[2006]4号
诸城市档案局
关于报送大事记的通知
各乡镇(街道)党(工)委、政府(街办),市直各部门、各单位:
为庆祝诸城撤县建市20周年,全面展示我市各行各业、各条战线改革开放和发展的重大成果,决定编纂《诸城市大事记》(1987—2007)。为搞好这项工作,要求各乡镇、各部门、各单位报送1987年7月1日以来的大事记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报送范围
(一)重要方针、政策、法规的制定、贯彻和实施。
(二)市委、市纪委、市人大、市政府、市政协及群团组织召开的重要会议和开展的重大活动。
(三)区划的变更,机构的设立、撤销、合并,干部的任免、奖惩和调动。
(四)参加省以上会议的情况。
(五)受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情况。
(六)中央、国务院、省委、省政府及领导人对本市的重要指示、批示。
(七)省以上领导人来本单位视察、检查工作的重要活动。
(八)政治、经济、文教、卫生、体育、科技等重大变革和成就,较大规模公共设施的建设。
(九)重要外事、外贸活动。
(十)知名人士在本单位的重要活动。
(十一)重大灾害、事故、案件及其它重要事件。
(十二)对农业生产有较大影响的降雨、降雪及自然界的特异现象。
(十三)名胜古迹的修复与保护、重要文物的发现。
(十四)省以上报刊、电台、电视台对本市的重要新闻报道。
二、报送要求
1、各乡镇、各部门、各单位报送的大事,必须按照大事记的编写要求,做到观点正确、内容真实、大事突出、要事不漏、系统条理、简明扼要、一事一条,对每一大事涉及的地点、人物、数据、发展经过、因果关系等均应表述清楚。
2、对每一大事涉及的时间要具体。日无考的大事附于月末;月无考的大事可书明季节,或附于年末;时间跨度大的大事可放在大事开始的时间编写。
3、编写大事记是一项涉及面广,政策性强,服务当今,惠及后世的工作,需要各乡镇、各部门、各单位高度重视,指定专人,集中时间进行编写。为便于联系,市直各部门、各单位要将确定的编写人员姓名、联系电话于3月上旬由各系统集中报到档案局编研科,各乡镇直接报到档案局编研科。
三、报送时间及方式
各乡镇、各部门、各单位将编写的大事记,务于5月31日前报送市档案局编研科,要求报送U盘或软盘(Word格式),也可通过电子信箱(zc-dag@163.com)发送或纸质报送。联系电话:6113034-8008。
诸城市档案局
2006年2月21日
主题词:报送 大事记 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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诸城市档案局 2006年2月22日印发 |
共印350份